IBM Tivoli Netcool/OMNIbus 7.4 版

指派所有權給事件

當來自探測器的事件到達時,事件是由 nobody 使用者擁有,除非事件的所有權已指派給特定使用者。 擁有適當專用權的使用者可以在問題生命週期中取得事件的所有權,或將事件指派給特定使用者或群組。

OwnerUID 及 OwnerGID 直欄提供以個人或小組成員身分工作的功能。 (OwnerUID 直欄會保留事件擁有者的 Tivoli Netcool/OMNIbus 使用者 ID,而 OwnerGID 直欄則會保留群組 ID)。

使用者擁有事件之後,就只有該使用者或擁有更高專用權的使用者才能修改事件。 如果事件指派給群組,則 OwnerUID 會重新指派給 nobody 使用者。 將事件指派給群組之後,只有該群組的成員或擁有更高專用權的使用者才能修改事件。

註: 您可以對其指派事件的使用者或群組取決於安全許可權。 如果您是一般使用者,則僅可指派已指派給您、您的群組或 nobody 使用者的事件。

若要指派事件的所有權:

  1. 從事件清單中,選取一或多個事件。
  2. 將事件指派給其他使用者、其他群組或您自己,如下所示:
    • 若要將選取的事件指派給其他使用者,請按一下警示 > 所有權 > 指派給使用者,然後從子功能表中選取使用者。
    • 若要將選取的事件指派給其他群組,請按一下警示 > 所有權 > 指派給群組,然後從子功能表中選取群組。 當您將事件指派給其他群組時,該事件即會由該群組中的 nobody 使用者擁有。
    • 若要將選取的事件指派給您自己,請按一下警示 > 所有權 > 指派給使用者,然後從子功能表中選取您的名稱。 或者,按一下警示 > 所有權 > 取得所有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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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次更新日期:2012 年 11 月